一、项目申请要求、对象
经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新区高层次专业人才(团队)
二、资助方式
奖励补贴
(一) 补贴标准
1. 新区Ⅰ类高层次专业人才:
(1)深圳市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参照深圳市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等额补贴;
(2)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B类人才参照深圳市海外高层次B类人才奖励标准等额补贴;
(3)深圳市认定的后备级人才、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参照深圳市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奖励标准等额补贴。
2.新区Ⅱ类、Ⅲ类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为15万元。
3.高层次专业团队:
(1)新区Ⅰ类高层次专业团队奖励补贴标准以获得该级别市级奖励补贴标准的50%、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执行。
(2)新区Ⅱ类高层次专业团队奖励补贴则根据团队的创新能力、业绩贡献等内容组织专家评审,给予300万元奖励补贴。
(二)管理服务期内,高层次专业人才(团队)层级发生变动的,其奖励补贴重新核算,已发金额合并计入变动后应发金额,但高层次专业人才获得的奖励补贴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0万元,高层次专业团队获得的奖励补贴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三、需要的资料
1.《坪山新区高层次专业人才(团队)综合保障申请表》;
2. 任期内的《深圳市坪山新区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或《深圳市坪山新区高层次专业团队证书》。
四、程序
1. 申请人填写《坪山新区高层次专业人才(团队)综合保障申请表》(附表3),所在单位须在其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报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坪山新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
2.人才办审定各项补贴资金需求情况后,并报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进行合规性审核,按规定程序审批。
五、申请时间
高层次专业人才(团队)奖励补贴每年发放一次,分五年等额发放。首次发放时间为成功认定后次年第一季度。奖励补贴剩余额度由新区人才办于每年年底发放。
六、受理部门
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坪山新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