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认定补贴
◆对上年度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支持;(与原政策文件不一致,申报系统信息)
项目说明:该项目支持福田区存量企业,新认定及重新认定均可申请。
◆对上年度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纳入福田区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支持。
项目说明:
1.该项目支持福田区存量企业,新认定及重新认定企业均可申请。
2.企业上年度国高认定综合评审分数高于65分(含)即自动纳入福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
高新迁入补贴
对上年度首次迁入福田区的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支持。
项目说明:
1.企业上年度首次将注册地变更至福田区。
2.适用于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范围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该项目时国高证书在有效期内)。
高新企业人才奖励
1 申请人所在企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 申请人所在企业已列入我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
3 申请人职务须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团队)负责人。
4 申请人所在企业须为其在福田区连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1年以上,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
【资金奖励】
1经核定上年度研发投入经费达到500万元,给予一次性10万元人才奖励支持。
2经核定上年度研发投入经费达到1000万元,给予一次性20万元人才奖励支持。
3经核定上年度研发投入经费达到5000万元,给予一次性30万元人才奖励支持。
研发资助
对已纳入福田区战新企业名录的规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且符合统计局R&D报送条件,经核定上年度研发投入1000万元(含)以上(补贴最高500万)或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5%(含)以上(补贴最高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