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创建绿色工厂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办理和满足一系列资质和条件。以下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相关政策文件整理的,企业在申请绿色工厂时需要具备的主要资质和条件:
一、企业基本资质
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企业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
守法合规: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且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产业政策符合性:企业所从事的产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高质量发展要求。
二、绿色工厂建设要求
管理体系认证:
企业应满足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 23331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并通过第三方认证。
绿色工厂管理机构:
企业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绿色制造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并建立目标责任制。
规划与实施:
企业应有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及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定期进行绿色工厂相关教育、培训。
能源与资源优化:
企业应优化用能结构,减少能源投入,使用低碳清洁的新能源,并尽可能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能源。
减少原材料尤其是有害物质的使用,评估并替代有害物质及化学品。
计量与监测:
企业应依据相关标准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进行分类计量和监测。
生态设计与碳足迹管理:
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生产的产品应满足相关能效标准中的先进值要求。
对产品进行碳足迹盘查或核查,并利用结果对产品碳足迹进行改善和公布。
污染物处理与排放标准:
企业应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
用地集约化:
工厂应实现用地集约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申报与评估流程
编制年度创建计划: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结合本地区重点产业发展现状,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具备创建条件和创建意愿的企业进行储备培育,并编制年度创建计划。
自评价与第三方评价:企业对照绿色工厂评价标准进行自评价,达到国家级绿色工厂申报条件的,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并编制第三方评价报告。
提交申报材料:企业将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提交至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初审与上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通过后汇总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省级评估确认: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专家对初审汇总上报的绿色工厂示范项目进行评估审查。
推荐国家示范: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从省级绿色工厂管理申报主体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
国家级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专家论证、公示、现场抽查等环节确定国家级绿色工厂管理企业名单。
企业在申请创建绿色工厂时,需要办理和满足的资质和条件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企业基本资质、绿色工厂建设要求以及申报与评估流程等。企业需要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积极配合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