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内容
对进入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实习后获得该单位录用,并连续工作满一年且办理引进入户深圳的实训人才,按照其学历层次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政策依据
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南府规〔2024〕2号)、《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深南人规〔2024〕1号)制定。
三、资助标准及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实训人才,按照其学历层次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生2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此补贴获得者不得同时享受市区级新引进人才落户同类补贴政策。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四、申请条件
(一)申报的实训人才已向区人力资源局完成个人信息报备;
(二)经实训基地(含其在南山区的控股企业)录用后的实训人才,须毕业后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且办理引进入户深圳,申请时仍在该实训基地工作;
(三)申报人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24个月内由所在实训基地单位为其提出申请。人才引进时间须为2022年11月29日及之后(以人才引进审批文件签发日期为准);
(四)申请人所在实训基地有下列情况之一,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实际经营地或数据申报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