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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5月31日截止!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填报指南

各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网上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填报范围:

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22年-2024年的企业均需填报)。

企业填报时间:2025年5月31日(星期六)前

系统审核反馈:年度发展报告填报系统不显示审核结果,企业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年报)查看进度。

 

更多详情可直接与在线客服联系,或电话咨询官方热线:400-090-3278

 

高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填报操作指南:

1.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等基础研究活动支出的费用总额。一般企业可填“0”;

2.在中国境内研究开发费用参考企业内部研发费辅助账,数据不可填“0”,没有境外研发的企业研发费=中国境内研发费;

3.总收入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4.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口径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总收入≥销售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6.新增就业人员是上年新入职的人数,不要减去离职的人数;

7.知识产权是指上年获得授权证书的,受理通知书数量不能算;

8.科技人员占比达到10%以上,且必须是公司2024年工作满183天的科技人员,包括专职、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

 

⚠️重要提醒及注意事项:

1.“高企发展情况年报”只能在火炬统计调查系统中完成填报、修改及提交工作。企业仅需完成线上系统填报,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2.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3.企业在填报时应注意相关指标数据是否符合高企的基本门槛,如科技人员占比、高新产品收入占比、研发费用占比等;

 

4.登录账号为企业申报国家级高企时所设置的账号、密码,首次登录,需进行实名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选择项目进行申报。如无法登录,企业可于登录界面点击密码找回或账号申诉,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从往年填报情况来看,临近报送截止时间前系统往往会拥堵,请企业尽早安排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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