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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外合资医院_医疗行业外资准入审批政策

设立中外合资医院需遵循中国医疗行业外资准入政策及医疗机构管理法规,主要审批部门和流程如下:

 

 

 

 

 

 

一、主管部门及资质申请路径

商务部门(外资准入审批)

受理机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关键材料:合资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者资质证明等。

审批要点:确认外资比例(通常不超过70%)、投资总额、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负面清单要求。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受理机构: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医院)或市级卫健委(二级及以下)。

核心材料: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土地使用证明、环境评估报告、医护人员资质清单、医疗设备清单等。

审批要点:场地合规性、科室设置、医疗技术能力、感染防控措施等。

其他关联审批

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需先取得商务部门批准)。

环保/消防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消防验收。

人社/医保部门:医保定点资质申请(后续运营阶段)。

 

 

 

二、审核流程及时间节点

外资准入审批(商务部门)

流程:提交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可能涉及反垄断审查)→批复。

时间:约3-6个月(复杂项目可能延长)。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卫健委)

流程:提交申请→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公示→批复。

时间:约4-8个月(三级医院需国家卫健委备案,可能延长至1年)。

综合审批阶段

流程:同步办理环保、消防等手续→汇总材料→领取执业许可证。

时间:约2-3个月。

总流程时间:约12-18个月(自材料齐全起算,不含前期筹备时间)。

 

 

 

三、关键注意事项

政策合规性

需符合《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要求。

禁止设立血液中心、精神病等专科医院(负面清单限制)。

前置条件

中方股东需为具有医疗资质的法人(如公立医院、医疗集团)。

需提前完成土地购置或租赁(场地需符合《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加速审批建议

优先选择自贸区或试点地区(如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可能享受“极简审批”)。

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准备材料(如法律、医疗咨询公司)。

 

 

 

四、延伸服务建议

预咨询阶段:向省级卫健委外资处提交《项目建议书》进行预沟通。

联合审批:部分地区支持商务、卫健部门联合勘验,缩短周期。

国际认证:如计划申请JCI等国际认证,需在建设阶段同步规划。

建议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具体政策(如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政策)调整申请策略,并提前与当地招商部门对接以获取绿色通道支持。

更多资质办理详情可直接在线与客服联系,或电话咨询官方热线:400-090-3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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