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品准许储存资质的审批,这项工作的核心审批单位是 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局),具体来说:
主要审批单位
1. 国家层面:应急管理部(主要负责政策制定、监督指导)。
2. 地方层面:
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应急管理厅(局)
市/州:市级应急管理局
区/县:区县级应急管理局
具体审批层级根据储存的危险品类别、数量及项目规模而定。大型储存设施、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通常由市级或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申报核心流程
以下是通用流程,具体细节需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求为准:
一、前期准备阶段
1. 项目规划与选址
符合城乡规划、安全距离要求(远离居民区、交通枢纽等)。
通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消防等部门初步审核。
2. 安全预评价
委托有资质的安评机构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分析项目潜在风险及防范措施。
3. 安全设施设计
由专业设计单位编制符合国家标准(如GB 50016、GB 18265)的设计专篇。
二、正式申报阶段
1. 提交申请材料(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企业营业执照
项目立项/备案文件
土地使用证明
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
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安全负责人、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消防、环保验收意见(部分地区要求前置)
2. 材料初审
应急管理部门核查材料完整性,决定是否受理。
三、审批与验收阶段
1. 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设计审查 → 施工过程监督 → 竣工验收评价。
2. 现场核查
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仓库现场检查,核实安全设施、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 审批决定
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储存)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消防验收(关键!)
消防救援机构需对储存场所进行消防验收,核发《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四、发证与后续监管
1. 领取许可证后,企业需严格按许可范围运营。
2. 接受应急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如:重大危险源备案、年度安全评价报告提交)。
重点注意事项
危险品分类管理:不同类别(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审批标准不同。
重大危险源: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需额外备案并实施24小时监控。
多部门协同:除应急管理外,还需协调:
消防救援机构(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
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危废管理)
公安机关(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备案)
时效性:许可证有效期通常为3年,到期前需提前申请延期。
建议操作步骤
1. 咨询属地应急管理局:明确储存物品类别、规模对应的审批层级。
2. 聘请专业安评机构:协助完成合规性设计与评价报告。
3. 同步推进消防、环保手续:避免因单项未通过延误整体审批。
4.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操作规程、员工培训、应急物资配备等。
> 例如:若你在江苏苏州计划建立一个易燃液体储罐区,需向苏州市应急管理局提交申请,同时报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消防验收,储存量超过临界量还需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备重大危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