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就如同企业的 “创新身份证”,是国家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权威认可。拥有这张 “身份证”,意味着企业不仅在技术研发、创新能力等方面达到一定标准,更能解锁一系列实打实的政策红利,在发展道路上获得强大助力。
评价工作相关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一)对参评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各省级主管部门应组织评价机构对所有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主管部门在评价系统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在评价系统公告。
(二)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各省级主管部门应在公示前组织评价机构开展实地核查,并做好核查材料留存: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4.首次参评的企业。
(三)组织开展入库企业集中抽查工作。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评价机构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
(四)强化评价工作督办机制。各省级主管部门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核实处理拟入库企业公示异议、投诉和举报信息。针对评价工作中风险异议企业数量较多的地区,我部将组织有关机构开展实地监督指导,改进提高评价工作质量。
(五)做好年度评价工作总结。各省级主管部门应及时总结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包括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核查工作情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情况、地方出台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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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政策红利:研发投入秒变 “真金白银”
🔹研发费用 100% 加计扣除:翻倍抵扣,减轻税负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研发是发展的生命线。但高额的研发投入往往让企业倍感压力。研发费用 100% 加计扣除政策堪称企业的 “减负神器”。简单来说,企业每花 100 万搞研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直接抵 200 万的税(未形成无形资产部分,可全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
🔹企业所得税减免:低税率 + 叠加优惠,税负大幅降低
除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也十分诱人。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按 20% 执行,再叠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后,实际税负可能低至 5% 以下!
🔹亏损结转年限延长:缓解创业初期压力
而国家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从 5 年延长至 10 年,这一政策如同 “及时雨”,直接为企业减轻了一半的创业初期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