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变更信息要点如下:
一、实施时间与过渡期安排
正式实施时间:2026年1月1日,旧版规则同步废止。
过渡期:2025年8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新旧版规则并行适用。
换证要求:已持有旧版证书的组织,可在年度监督或再认证审核时申请换版审核,符合新版要求后换发新证,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
二、认证机构核心变更
资质与合规性
必须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取得QMS认证领域资质,内部管理需符合 GB/T 27021.1/ISO/IEC 17021-1 和 GB/T 27021.3/ISO/IEC 17021-3 标准。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通过保险或储备金等方式安排责任承担,禁止将认证结果与审核员薪酬挂钩。
人员资质要求
审核员:需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证人员注册机构颁发的QMS审核员注册资格。
专业领域审核员:
高风险业务范围:需具备2年以上相关专业质量技术工作经历(本科)或3年以上(大专)。
中/低风险业务范围:需具备1年以上相关专业质量技术工作经历(大专及以上)。
技术专家:提供审核技术支持,但不作为审核员实施审核。
审核工作量管理
每个审核员年度现场审核时间总和不超过 180天。
人均有效认证证书数量不超过 50张/周期年,确保证书数量与审核员数量匹配。
审核组
1.审核组应至少有1名专职审核员,并确保该专职审核员全程参与QMS审核过程;
2.至少有1名与认证委托人所属认证业务范围相匹配的QMS专业人员,技术专家的工作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间。
备注:审核组应通过面对面访谈等形式对认证委托人的最高管理者在QMS中发挥领导作用的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并保留现场图片/音像、审核记录等证明材料。
三、获证组织核心变更
信用与合规性审查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将无法申请认证。
近1年内发生责令停产、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等情况的企业,需提供整改证明方可申请认证。
体系运行要求
需提交体系运行满3个月的证据,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初次认证抽样数:√总场所数(向上取整)。
监督审核抽样数:0.6×√总场所数,非相似场所监督审核需覆盖30%以上。
高风险业务审核时间:增加10%,现场审核占比不得低于80%,结合审核总时间≥各体系之和的80%。
审核过程配合
审核组需对最高管理者进行面对面访谈,若其不熟悉质量方针、目标或未推动体系运行,审核不予通过。
审核员需每年完成40学时持续培训,遏制资质造假等问题。
证书与标志管理
证书编号采用统一格式,包含机构代码、发证年份、认证周期等信息,便于追溯和监管。
产品上禁止单独使用认证标志,需注明“通过[认证机构名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数据与信息管理
认证过程数据需存储在境内,电子记录需符合《电子签名法》,敏感信息不可编辑。
违规后果
若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发生重大质量舆情、体系文件脱离实际等,认证机构将暂停或撤销证书。
四、认证流程优化
简化申请评审、监督等环节,缩短认证周期。
鼓励远程评审等新型方式,提高认证效率。
加强监督频次,重点打击虚假认证、减少认证程序等违法行为。
建立认证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实施精准监管。
五、政策目标与行业影响
政策目标:通过规范认证活动、增强公信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助力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行业现状:我国现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939家,证书约86.1万张(占全球超1/3),涉及84.2万家企业。
配套行动:结合《质量认证行业公信力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6年)》,未来将严查虚假认证、培育品牌机构,推动认证结果在政府采购等领域广泛采信。
六、未来趋势预测
认证机构数量减少,证书增长速度放缓。
监管趋严,审核员合规性压力增大。
审核员工作时长强制减少,认证价格适当上涨。
认证机构责任加重,需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购买责任保险或设立储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