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办理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需满足企业法人资格、车辆合规、经营场所适配、管理人员到位、服务能力健全等条件,并准备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管理制度等材料,通过线上系统或线下政务中心提交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备案。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备案条件
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及深圳地方要求,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资质
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日内需办理备案。
车辆要求
投入经营的车辆需为9座及以下小微型客车,经检验合格且登记使用性质为“租赁”。
车辆所有人应与备案企业名称一致。
经营场所与人员
有与租赁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如办公场地、停车场),需提供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
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至少2人,含法人或负责人),需提供聘任合同。
服务能力
在经营所在地有服务机构及能力,如分时租赁企业需具备信息数据交互处理能力及车辆调配人员。
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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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材料
需准备以下材料(以深圳为例,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企业基础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司章程(每一页盖章)。
车辆相关材料
租赁车辆明细表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使用性质为“租赁”)。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单(部分地区要求)。
经营场所与人员材料
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
专职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聘任合同复印件(合同需在有效期内)。
管理制度材料
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每一页盖章)。
安全组织领导小组示意图(部分地区要求)。
分时租赁额外材料(如适用)
网络服务平台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证明材料。
负责调配租赁车辆的服务人员名册。
三、备案流程
线上申请
登录深圳市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业务系统企业端(如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或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指定平台),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材料。
系统校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唯一性,避免重复备案。
线下提交(可选)
部分地区支持线下提交材料至政务服务中心,需提前预约并携带原件核验。
审核与现场核查
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确认车辆、场所、人员等符合要求。
颁证与公示
审核通过后,主管部门颁发备案凭证,企业信息将公示于官方平台。
四、办理时限
时限: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时,部分地区可当场办结,一般需3-20个工作日(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备案变更与终止
备案事项变更(如企业名称、车辆信息)需在15日内办理变更备案。
暂停或终止经营需提前15日书面报告,分时租赁需提前30日公告。
合规经营
严禁随车提供驾驶劳务,否则可能涉嫌非法营运。
定期更新车辆检测报告及人员资质,确保持续符合备案条件。
政策咨询
深圳各区交通运输局联系方式:
福田管理局:福田区侨香路3079号
罗湖管理局:罗湖区东门北路1006号
南山管理局:南山区蛇口石云路16号
其他区可登录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