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事项:
(一)综合评价类
在罗湖实际经营的软件信息和人工智能企业,根据其人才创新力、企业增长动力、行业认可度、促进就业能力、成果转化力、行业生态作用发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按得分给予企业人才奖励推荐名额,最高可获得1个A类、1个C类名额。
(二)直认类
在罗湖实际经营的软件信息和人工智能企业,根据其企业资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按层级给予奖励推荐名额,最高可获得1个S类名额。
1)拥有独角兽、国家级创新载体、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资质的软件信息和人工智能企业,可获得1个S类名额。
2)针对2024年1月1日以后在罗湖开始实际经营的软件信息和人工智能企业,拥有瞪羚、广东省创新载体(不含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管部门评定的)资质的,可获得1个B类名额。
3)针对2024年1月1日以后在罗湖开始实际经营的软件信息和人工智能企业,拥有猎豹、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创新载体、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的,可获得1个C类名额。
(三)以上两类支持事项,在同一年度内,同一单位和同一人才,不同类支持事项可叠加享受,同类支持事项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四)针对符合以上奖励标准的企业,若企业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引进了由罗湖上报且获上级部门成功备案的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才,可额外获得1个E类人才奖励推荐名额。
(五)针对以上支持事项,若企业获得不少于2个奖励推荐名额,其中用于高级研发人才的名额需不少于1个。
(六)S类人才可获得一次性100万元人才奖励;A类人才可获得一次性80万元人才奖励;B类人才可获得一次性50万元人才奖励;C类人才可获得一次性20万元人才奖励;D类人才可获得一次性10万元人才奖励;E类人才可获得一次性5万元人才奖励。
(七)对以上支持事项,同一年度内同一人才获得奖励累计在80万元(含)以上的,可配发“尊享卡”;获得奖励累计在50万元(含)~80万元的,可配发“优享卡”;获得奖励累计在20万元(含)~50万元的,可配发“悦享卡”;获得奖励累计在5万元(含)~20万元的,可配发“畅享卡”。凭“罗湖优才卡”可享受相关人才服务。

更多政策可直接与我们方圆盛世网站在线客服联系,或电话咨询官方热线:400-090-3278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条件
1.申请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罗湖区实际持续经营的企业。
2)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①被列入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网址:https://www.szcredit.org.cn)失信惩戒主体名单;
②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2.申请单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单位属于软件信息和人工智能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申请单位主营业务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门类I;
②申请单位属于深圳“20+8”产业名单中的“人工智能”“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在库企业。
(二)被推荐人条件
1.被推荐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工作业绩以及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突出。
(3)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①5年内存在重大行政违法案件信息记录,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财政资金记录,违反科研伦理、科研诚信等不诚信行为记录,或对申请单位前述行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明确结论的;
③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的行政处罚记录,或对申请单位上述行为记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④被列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或对申请单位被列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2.被推荐人在罗湖全职工作。被推荐人与申请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申请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连续满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或补申报,下同),且申请时仍在罗湖全职工作,因政策原因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除外。
被推荐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在罗湖全职工作:
(1)与区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
(2)非因履行罗湖全职工作需要,在区外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
(3)在区外领取劳务报酬高于罗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收入的。
(4)非全职工作的其他情形。
3.被推荐人其职务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高级管理人才”应在申请时在申请单位担任公司管理层(包括正职、副职、其他相当层次高管成员),或内设一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或相当层次管理干部)。
(2)“高级研发人才”应在申请时在申请单位担任公司的首席技术官、研发总监或在产品的需求分析、项目立项、方案设计、开发验证及成果交付等环节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员。需提供被推荐人的职务证明,职务证明以监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任职文件或公司正式任命通知文件或公司出具的对职位描述的证明文件为主,但申请期间工商登记、公司章程、公开信息披露等公开的具备社会公信力的文件包含条款所列职务的,优先作为职务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