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01 自建研发机构到底认不认?
2023年起,申报系统“研发机构建设情况”栏正式增加“自建”选项。注意:
不能只是挂一块“研发中心”牌子,至少要有场所证明、设备台账、人员名单、研发制度、立项/验收记录;
佐证材料必须是原件扫描+企业公章,框架式PPT、Word说明一律会被退回。
PART.02 研发费用占比到底看哪两年?
以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为例,要看2023、2024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收入5000万–1亿元的企业,两年研发占比都要≥6%,且每年都要达标,不是平均达标。系统会自动抓取审计报告利润表“研发费用”科目,与所得税汇算清缴差异大于10%会被要求写说明。
PART.03 申报企业必须是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吗?
是硬性门槛。2025年仍要求“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才能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如果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格到期未续,即使其他条件再好,2026年也无法被主管部门推荐。
PART.04 审计报告来不及出怎么办?
不能拿报表替代。建议:
• 提前3个月锁定会计师事务所;
• 选择近三年无行政处罚、在国家注协“双随机”检查中无不良记录的机构;
• 若2026年申报截止为6月30日,最晚6月10日必须拿到带防伪码的PDF审计报告。
PART.05 研发费用专审报告要不要做?
非强制,但做有三大好处:
1、 减少专家问询概率;
2、 若审计报告未单独列示研发费用,可用专审报告“补位”;
3、2024年通过企业里有81%附了专审报告,竞争环境倒逼你不得不卷。
PART.06 市场占有率证明怎么写?
官方无模板,但“自证”通过率极低。建议:
• 证明内容至少包括:细分市场规模、企业销量/销售额、排名、数据来源;
• 若用龙头客户供应链佐证,须附合同+发票+银行流水,否则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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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7 I类知识产权到底要几项?
大家要重点关注“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有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这项指标,I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5项内容,对于一般企业而言就是“发明专利”,对于部分集成电路企业还有“集成电路布局图”,对于医药企业还有“国家新药”,对于农业企业还有“植物新品种”。 实用新型、外观、软件著作权不计入。
PART.08 怎么判断产品属于“六基”?
对照《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再查工信部每年更新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如果目录里找不到,可写“产品为××关键零部件,占整机成本30%以上,填补国内空白”,并附上第三方证明(如检测报告、客户证明、专家鉴定意见等)。
PART.09 资产负债率大于70%还能申报吗?
不能。系统会自动抓取审计报告负债合计/资产合计。若2024年末踩线,可在2025年4月前增资或债转股,并在申报时附专项说明及银行到账凭证。
PART.10 其他指标都够,唯独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没有达到5%?
一票否决,无例外。建议:
提前测算,若2024年收入增幅不够,可通过年底开票+预收款方式合规提升;
注意与所得税收入、增值税销售额三表一致,差异大于5%会被预警。
PART.11 关于年度信息更新有什么要求?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于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企业信息更新。企业需按以上三个层级中的最高层级进行信息更新,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资质到期后的复核资格。
PART.12 2023年认定企业如何复核?
2023年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需在2026年同步参加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到期复核工作,具体要求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通知为准。复核按照2022年6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