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遵守,违规最高可罚50万、停建停产!
很多老板问:职业卫生“三同时”到底是个啥?我的厂子已经干了好几年了,也要做吗?不做会怎样?
现在一次性讲清楚:
一、什么是职业卫生“三同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说人话就是:你建一个新厂房、上一条新生产线,用来防粉尘、防毒气、防噪声的设备设施,不能等工厂盖好了再补,必须从项目一开始就同步规划、同步建造、同步运行。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也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什么是职业病防护设施?指消除或降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包括防尘、防毒、防噪声和振动、防暑降温、防电离辐射等设施,还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密闭化、机械化、连续化措施、隔离操作和自动控制等。
二、哪些工厂需要做?
根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都需要做职业卫生“三同时”。这里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是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比如:粉尘、化学毒物(苯、甲醛等)、噪声、高温、放射性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共有6类456种,其中粉尘52种、化学因素375种、物理因素12种、放射性因素8种、生物因素6种、其他因素3种。
简单来说,以下四类情况必须做:
新建项目:从零开始建一个新厂、新车间改建项目;
对现有厂房、生产线进行改造扩建项目;
在原厂区新增生产设施、生产线技改项目。
生产工艺更新、引进新设备如何判断自己的工厂需要做?关键是看你的项目是否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预评价与安全预评价、设计专篇与安全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与安全验收评价均可合并出具报告,一并组织验收,节省企业时间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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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厂为什么要做?
(核心原因)
原因一:这是法律规定的硬性义务职业卫生“三同时”不是“可选项”,而是《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不做就是违法,没有任何商量余地。建设单位是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原因二:从源头保护员工健康职业病危害因素,如果在项目设计阶段就被识别和控制,可以有效降低职业病发生率。不是等员工检查出了尘肺病、噪声聋、化学中毒再来补救,不仅员工健康受损,工厂也要承担巨额赔偿和停产整改损失。事后补救的成本,远高于提前做好“三同时”。
原因三:避免高额罚款和停产风险这一点下面重点讲。
四、不做有哪些法律后果?
(重点!)
建设单位违反“三同时”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具体哪六类行为会被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以下六类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1. 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立项阶段就违规)
2.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就开工建设的
3. 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这是“三同时”的核心义务)
4. 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或未经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
5. 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
6.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合格的三种处罚力度
如果首次被查出违规,通常先收到警告和整改通知,这时候一定要尽快整改,一旦超过整改期限还不整改,高额罚款就来了。
口诀:立项先评危害 → 设计同步施工 → 验收合格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