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盛世服务项目
图片

政府项目申报


图片

高新认定


图片

资质认证



宝安区第二批国家高新企业认定奖励申请已启动,最高可获30万元!

 

  近日,深圳宝安区政府办公室启动了第二批2018年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工作。其中的奖励标准是对经国家科技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以及对自2018年4月18日起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申报受理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月16日下午6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

 

  3.申请初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未获得过本类奖励;

 

  4.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1.对经国家科技部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2.《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文件印发之日(2018年4月18日)起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3.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企业应统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组织应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企业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4. 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发生更名导致企业名称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符的,需提交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文件。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材料要求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预在明年申请国高认定的企业可联系方圆盛世,我们拥有专业的团队以及辅导老师,可以为企业完善申请国高所需资料。联系我们可以拨打咨询电话,或者寻找在线客服解答,同时欢迎关注方圆盛世官方微信公众号:fyssrz,实时了解最新资讯。

 

 

上一篇: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将于10月25日截止,未申报企业要抓紧了!
下一篇: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及经济发展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