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
计划制定的目的为鼓励科技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壮大南山科技企业队伍,为南山打造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核心区提供技术创新主体支撑。
(一)计划支持对象为注册在南山的企业。
(二)计划支持内容和额度。上年度首次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20万元财政奖励,上年度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财政奖励。
研发投入支持计划
本支持计划由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研发投入20强支持计划组成,两类分支持计划不重复奖励同一家申请单位。依据企业在南山纳税申报的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纳税总额等数据进行核算。
(一)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
计划制定目的为引导区内科技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1.支持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山注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2)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0亿元以下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9%;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0亿元及以上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7%;
(3)在南山区上一纳税年度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少于100万元。
2.支持内容和额度
给予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3%的研发投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研发投入20强支持计划
1.支持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地址及统计关系在南山,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2)上一年度南山区研究开发费用排名前20名(包括第20名)企业;
(3)在南山区上一纳税年度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少于100万元。
2.支持内容和额度
给予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3%的研发投入奖励,其中研究开发费用排名前1-10名(包括第10名)的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排名前11-20名(包括第20名)的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