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认定补贴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2022/7/7,三年)
首次申请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给予10万元奖励,通过重新认定的,每次给予5万元奖励.在龙岗区外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后迁入的,须在龙岗区注册满1年后提出申请.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予重复奖励。
研发资助
(依据以上文件)扶持范围: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扶持标准:对规模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已在税务部门办理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3%以上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补助。上一年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不含)营业收入9%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