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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推动我市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起草了《深圳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专精特新企业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等特点,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国家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企业,2021年以来先后出台《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170号)等政策文件,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2022年4月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2022〕31号)提出,要深入推进“规做精”,强化“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梯队,激发专精特新企业创新活力。为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夯实我市“20+8”产业集群发展基础,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特起草本《若干措施》。

二、起草过程

市工信和信息化局成立起草工作小组,系统梳理国家及各省市关于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政策,对深圳市税务局、市政协、市委统战部等部门的相关报告进行研究借鉴,实地调研多家专精特新企业,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向各区、各有关部门以及局属单位、处室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起草《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围绕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所涉及的财税支持、企业融资、研发创新、人才培育、数字化转型、质量品牌、市场开拓、产业空间、精准服务等9个方面,提出32项措施,全方位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

(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方面,提出强化资金奖励;加强减税降费服务。

(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方面,提出提升融资服务水平;扩大间接融资规模;降低企业融资难度;加强投资机构引导;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三)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方面,提出支持设立研发机构;激发创新活力;加大创新扶持力度;鼓励企业融通创新;优化创新生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四)加强人才智力支持方面,提出加强企业家培育;保障用人用工;深化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强化人才政策支持。

(五)推动“数字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方面,提出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打造智能制造标杆;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工业设计水平。

(六)促进质量品牌提升方面,提出强化质量管理;加强品牌建设。

(七)助力企业拓展市场方面,提出扩展国内市场;开拓海外市场;加强推广应用;强化产业协作。

(八)保障企业发展空间方面,提出加快建设“专精特新”园区;强化产业空间保障。

(九)提升企业精准服务方面,提出深化政府服务;促进社会服务;增强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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