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及相关服务的企业。
软件产品:符合我国软件产品管理要求的软件成果,交付给客户的最终成果,在本标准中产品的含 义也包含服务、系统。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依据T/SIA 025—2021标准,对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一、什么是双软评估?
“双软评估”是“软件产品评估”、“软件企业评估”两项评估的简称。该项服务是在“双软认定”取消后,协会推出的行业自律服务。2018年1月起,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统一标准,统一评估,统一证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双软评估”服务。企业申请双软认证除了获得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资质,同时也是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方式,更可以让企业享受国家提供给软件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最新公布的国发〔2015〕11号文《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决定》中,2015年3月15日取消双软认证的行政审批,改为由各省软件行业协会牵头的“双软评估”。通过后由协会盖章发证并上传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告。
“双软评估”是一项行业自律服务,以企业自愿为原则进行申请。是否做为招投标及享受优惠政策、申请项目的相关证明文件以招标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为准。
二、关于T/SIA 025-2021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
该标准是结合软件技术的发展趋势和软件企业的发展实践,以及软件行业协会服务企业的经验,对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的业务收入、创新能力、企业资格、质量保证、产品服务、企业诚信、经营环境等提出了要求,并对企业的软件开发和服务能力评估过程提出了规范性标准。可作为评估机构评估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的参考,也可作为软件企业提升管理能力的参考。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在我市注册成立且以软件开发及销售或提供软件服务或系统集成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注册成立半年以上,企业总收入5万元以上可申请评估;由原公司剥离的
四、关于软件企业评估类型选择的说明
1、如企业进行评估是为了获取第三方的证书及用于投标等需求,可根据自身的指标条件选择“软件企业评估”(按财税[2016]49号文件的标准,下称旧标准)或“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的标准,下称新标准);
2、如企业评估是要参照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需求的,应根据企业第一个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年度来选择对应的标准进行评估。
1)2019年度(含)之前已经开始申请“两免三减半”优惠事项的企业可选择按旧标准执行至优惠期满为止,即可选择做“软件企业评估”;如能符合新标准的也可选择按新标准执行,即可选择做“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
2)2020年度(含)起开始获利(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需要申请“两免三减半”优惠事项的企业须按照新标准,即需要选择做“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
3、如企业评估是为了参照申请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需求的,须按照新标准,即需要选择做“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
五、常见问题
1、现在的“双软评估”和原来的“双软认定”一样吗?
答:不一样。原来的“双软认定”是由地方产业部门盖章发证再报工信部备案,证书是做为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和必备条件。2015年全国取消“双软认定”后,“双软评估”是协会推出的一项行业自律服务,评估通过后是由协会盖章发证。评估是企业自愿申请,相关部门是否作为辅助材料以相关部门的解读为准。
2、软件产品证书和软件企业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软件产品证书有效期五年,到期后重新评估。软件企业证书有效期一年,到期后申请重新评估。
3、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是否可以同时申请或者只申请其中一个?
答: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可以同时申请,也可以分步走,先申请软件产品再申请软件企业。如果只申请软件产品不申请软件企业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只申请软件企业而又没有在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证书的情况下必须先申请软件产品评估才可申请软件企业评估。即要先有产品才能有企业。
4、软件著作权和测试报告是必须的吗?要先申请哪一个?
答:在做软件产品评估前对应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及软件测试报告都必须取得才可报软件产品评估。著作权和测试报告间没有关联关系,可以同步申请也可分开申请,无先后之分。
5、著作权证书上的名称、版本号与测试报告上的不同有没有影响?
答:对软件名称从规范性上我们建议是由品牌+软件功能+“软件”三部分组成。正常的同一款软件其命名应该是要一致的,因此著作权证书和测试报告上的软件名称、版本号必须要一致。但由于一些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做申请时各部门之间没有协调好,往往会导致著作权证书和测试报告名称的不一致。对于名称中是否有品牌、是否有简称存在有差异的情况下,企业提供一份免责声明(声明该不一致的情况协会已告知,如后续申请退税因名称不一致原因产生的问题企业自行承担)是可以申请软件产品评估的,但如果是软件名称的主体部分不一致将不予受理,企业需先行变更著作权证书或测试报告,待变更一致了再申请。
6、软件企业评估什么情况下需要到企业现场考察?
答:对于每一家首次申请评估的企业,协会都要进行现场考察。对于上一年度已经评估过,本年度继续要评估的企业,即非首次评估企业根据需要抽样到企业现场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