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7%的企业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从事其他活动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诚实守信,申报前两年无严重不良记录;
(三)申报单位应组织机构健全,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2020年已向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六)2020年向税务局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7%。
二、资助标准:(2022年开通了申报2020年研发费用专项项目)
对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7%的企业, 按年度研发投入的3%补助,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三、本措施自 2022 年 2 月 10 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