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对已纳入福田区战新企业名录的规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且符合统计局R&D报送条件,经核定上年度研发投入1000万元(含)以上或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5%(含)以上,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二、扶持标准:
1.对已纳入福田区战新企业名录的规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且符合统计局R&D报送条件、经核定后上年度研发投入经费1000万元(含)以上,按研发投入金额给予分档支持,支持额最高500万元;
2.对已纳入福田区战新企业名录的规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且符合统计局R&D报送条件、经核定后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5%(含)以上,按研发投入占比给予分档支持,支持额最高100万元。
以上1、2项支持措施,每家企业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三、政策有效期:自2022年6月17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