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扶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有哪些。
个体工商户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市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但受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经营成本上涨、市场消费不振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仍存在政策获得感不强、流动性不足等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提振经营信心,持续激发活力和创造力,为推动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若干措施》从六个方面提出33条具体举措,着力降成本、稳经营、减负担、优环境、拓空间、促发展,打造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全力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通过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水电气及经营场所使用成本,强化保险保障作用等政策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减轻经营负担。
二是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针对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通过降低支付手续费用,提供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以及贴息政策,加强征信管理服务,便利外汇业务线上办理等政策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多措并举缓解资金的压力。
三是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持续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抓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增值税减免及优惠、契税优惠,顶格实施“六税两费”减免,顶格实施重点群体税收减免等政策,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是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通过提供便捷高效政务服务,落实港澳台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等措施,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提供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五是拓展个体工商户发展空间。丰富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种类,从持续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支持发展线上商业模式,提供质量技术帮扶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提供标准化帮扶服务,强化计量服务支撑等方面,促进个体工商户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的发展。
六是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供给。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支持退役军人创业、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服务,构建线上一站式服务平台,设立个体工商户服务站、“小个专”党建指导站等措施,健全个体工商户指导服务体系,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推动个体工商户长远发展。
《若干措施》自2023年6月15日起实施,各项政策措施除有明确规定时限或国家另有规定以外,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