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金额:300万
申报时间: 2023.06.26 - 2023.07.14
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区纳统的企业。
(二)符合《措施》第二点标准之一的区内存量企业(不含金融企业以及2021年1月1日之后新注册或新迁入宝安区的其他企业)。
(三)入驻楼宇符合《操作规程》第一条高端写字楼宇认定条件。
(四)入驻企业租赁合同需在各街道进行备案。自《操作规程》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备案。本操作规程印发之日后,新签订的租赁合同,需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