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职业介绍补贴标准: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地方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在满足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含第12个月)提出申请。
深圳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要求:
申请人需要是深圳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深圳市生源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或者是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人需要在毕业后在深圳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合法劳动合同。
申请人在职期间需要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符合以上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还可以额外申请基层就业补贴:
申请人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或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如“三支一扶”等);
申请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或办理就业登记6个月以上;
申请人不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毕业院校、户籍、学历等符合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