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必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且从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也从未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企业必须拥有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以下数量要求之一:
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1类知识产权不少于1件。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等I1类知识产权不少于3件。
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在发明专利方面,企业在2020年10月1日前无有效Ⅰ类知识产权且发明专利申请不超过1件,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不超过2件且申请不超过3件。
培育入库的奖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资金资助:对于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市财政会一次性资助5万元;对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会一次性资助10万元;对于完成整体搬迁落户到本市、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企业,市财政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研发资金补贴:省科技厅在当年财政资金预算额度内,根据入库企业的研发投入和企业规模,给予研发资金补贴。补贴额度为不超过企业年度研发经费增量的25%,最高不超过50万元,研发经费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可加计扣除研发费”为准。
“精英行动”奖励: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中的“种子企业”、“瞪羚企业”和“领军企业”,按照实际研发投入超过销售收入3%部分的15%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补贴。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是指企业还未达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但申请进行培育,待培育成熟后才能去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申请培育流程分为三个步骤:
企业申报:企业首先通过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单位注册(已经使用过管理系统的企业可直接登录)。
专家评审:地市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择优推荐上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示公告: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上报的企业进行审核筛选,对符合条件的拟入库企业进行公示公告。
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可积极申报。如需更多信息,可查阅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的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