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字服务商范围
面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和相关服务的供给侧数字服务商,包括数据采集、工业互联网网络、工业软件与APP、工业互联网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安全等领域相关的技术供应商、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以及咨询、诊断、评估和规划等专业服务的服务商。
二、备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诚实守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广东”网站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息。
2.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3.申报单位应具备保障其开展业务所必要的技术和服务团队,核心团队成员中具有OT/IT技术人员,能够为全区工业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独立的第三方服务。
4.申报单位自身或母公司应满足以下条件至少一项,以下荣誉资质需为2021年之后获得:
(1)获得由省部级政府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全国性商业组织等机构颁发的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两化融合等相关领域的资质荣誉,包括但不限于重点企业、领军服务机构、解决方案供应商、数据采集服务商等。
(2)具有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两化融合等相关领域市级(含)以上重点实验室或技术中心。
(3)单位或团队成员主持或参与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两化融合等相关领域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起草。
(4)入选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的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暨上云上平台供应商、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等。
- 入选深圳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的名单,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项目资助等。
补充说明
(一)坪山区数字服务商不接受联合备案申报,同一服务商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一类或多类服务商备案。
(二)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不重复接受备案申报,企业自主选择一个申报主体。分公司申报备案的,需获得总公司授权,总公司对其授权分公司的行为负责;子公司申请备案的,如使用其母公司产品、案例等,需获得母公司授权同意。
(三)不独立接受应用产品代理商的备案申报,已备案服务商统一提供代理商名单并对代理商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