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符合《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软件园区。
申报方向
深圳市软件名园申报方向包括综合软件名园和特色软件名园。其中,综合软件名园应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力,特色软件名园应当在某一软件特色(细分)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力。(本次深圳市软件名园认定总量无数量限制)
申报综合软件名园、特色软件名园的软件园区须满足以下基础申报条件:
(一) 位于深圳市辖区内,物业产权清晰,地域集中成片边界清晰;园区建设符合土地、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质量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
(二)园区具有独立的运营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运营管理水平高;自主运营管理期限不少于2年(运营管理期限起算时间以该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 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
(三)园区具备较好的软硬件生产环境,接入千兆以上光纤5G 网络覆盖良好等;建设有数智化平台,为园区内企业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具备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算算力、边缘算力等充足的算力资源,为园区内企业提供算力支持,
(四)园区软件产业集聚度较高,业务收入规模、从业人员规模、增速比较优势明显,拥有若干知名软件企业;
(五)园区创新能力较强,高水平建设了一批软件创新载体,吸引了一批高端人才,开源生态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六)园区软件应用水平较高,在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中具有较强的应用支撑能力;
(七)园区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具备为软件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服务的能力;
(八)园区所在区人民政府重视软件产业发展,制定出合相关政策措施,对园区建设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九)园区有明确的软件名园发展提升规划,不断加大软件产业投入布局力度,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估,并参考审核评估意见,开展现场考察。确定符合条件的园区名单后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门户网站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的园区授予“深圳市软件名园”称号。获得“深圳市软件名园”称号的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奖励。
更多申报条件可直接在线与客服联系,或电话咨询官方热线:400-090-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