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方向及支持标准:
支持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向深圳市银行合法获得新增贷款,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并于申请本次贷款贴息项目之日前结清本金与利息,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支持:
(一)科技孵化贷: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含)以下,2022年累计可申报科技孵化贷款利息补贴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2022年累计可获得的科技孵化贷款利息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科技成长贷: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2亿元(含)以下,2022年累计可申报科技成长贷款利息补贴的贷款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2022年累计可获得的科技孵化贷款利息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限人民币贷款,限企业名义贷款;
(四)申报主体同一事项符合光明区多项经发资金支持政策的,申报主体不得重复申请或者多头申请经发资金资助;
(五)本项目所涉资金资助不考虑地方财力贡献。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光明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注册登记;
(二)申报主体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三)申报主体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四)申报主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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