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区开展2024年度企业自主培训政府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依据
根据《宝安区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若干措施》第四条第十二款: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能力培训、创新创业培训为重点,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方式,实施工程师专项技术技能培训,推进企业建立工程师人才终身培养体系,激励工程师自主提升。
申报对象
宝安区2022、2023年度五类百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及区重点企业。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需同时满足:
1.申报单位须是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宝安产业发展导向的区五类百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区重点企业;
2.申报企业具有自主培训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设立企业培训中心(学校),具备与培训工种、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场地、设备、师资,有专人负责培训工作等;
3.每家企业本年度限申请一次,每名员工申报培训工种不得超过两项。
政策待遇
根据企业自主培训政府补贴操作规程规定的申报条件,按100元/人/天的标准进行补贴,每次不超过10万元,其中技能培训类占补贴总额的60%(含)以上。
企业满足补贴条件即可申报,本次补贴将按本年度预算总额为标准,先报先得,发完即止。如果年度额度用完,则提前结束申报,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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