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企业高成长支持
(一)战新企业支持
1.对本年度新晋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的企业,依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20万元支持。
2.对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的企业,依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支持,用于支持企业核心高管及团队。
(二)高成长支持
1.对首次达到“四上”企业要求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依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支持,用于支持企业核心高管及团队。
2.对纳入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统计的企业,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分档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支持,用于支持企业核心高管及团队。
福田区-国高企业支持
(一)国高奖励
1.对上年度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达到条件的给予10万元支持。
2.对上年度首次迁入且达到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支持。
3.对上年度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认定)且达到分数要求的给予一般不超过5万元支持。
(二)国高企业租金支持
对符合片区(华强上步片区)产业转型发展方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承租社会物业,按租赁评估价格的60%给予租金支持,支持一般不超过500万元。
福田区-科技金融支持
(一)科技首次贷
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首次获得银行贷款的,结清后可按申请贷款利息的50%,给予一般不超过80万元支持。
(二)科技成长贷
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在放款当年在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备案的,结清后可按申请贷款利息的50%及担保费用合计给予一般不超过80万元支持。
注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科技首次贷”“科技成长贷”仅能申请一项,且不得与福田区其他贴息支持重复申请。
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申请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直通车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注意: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参评企业材料审核,并对于符合以下三类条件的参评企业实地核查: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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