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拟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申请参与政府资助和奖励项目申报、参加政府项目和采购投标活动……11月16日,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就《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各界人士可于2017年11月30日前登陆省政府门户网站或者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务外网www.lnlaw.gov.cn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据深圳方圆盛世(微信:fyssrz)了解,辽宁省政府拟定办法,涉及到省、市、县(含县级市、区)各级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公安、财政、教育等各相关的行政部门,旨在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在该办法(草案)中,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涵盖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知识产权。辽宁省政府拟建立知识产权信用档案,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公布,限制其申报政府资助和奖励项目,限制其在政府项目和采购投标的招投标活动。
办法(草案)中还提及,要加强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学、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医药产业和中草药技术研发;地理标志和创意设计、动漫等文化产业以及老字号等等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并建立传统知识、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近几年,国家不断出台政策法规,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对侵犯知识产权采取各种限制,情节严重的还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接受刑事处罚;除此之外,各级政府还鼓励各行业业创新研发,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有重大影响且取得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给予财政奖励,对施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55万元的财政奖励。
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它的重要作用。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企业出于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应积极申报专利发明,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合理合法行使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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