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通常需要以下步骤:
一、了解相关法规和要求
熟悉主要法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对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项条件、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是办理的重要依据。
明确申请原则: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确定实施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负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委托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但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实施。
二、准备申请材料
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
1.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申请许可的范围等内容。
2.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以及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需提供相关机构设置文件及人员任职文件。
4.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相应资格证书复制件:新任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书的,应提交任职时间证明和拟在任职6个月内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试计划。
5.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证明企业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
6.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劳动保障。
7.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提供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
8.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电子证照: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9. 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评估。
10. 新建企业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验收方案、验收评价机构资质证书、验收专家组组成情况、专家组验收意见及结论以及整改后专家确认意见):新证、变更许可范围需提交此材料。
11. 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具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能力。
三、提交申请
确定受理部门:根据企业所在地和相关规定,确定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在福建省,省级将除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委托设区市一级实施。
四、审核与审批
1. 材料审查: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如有需要,会要求企业补充或更正材料。
2. 现场勘查(可能):根据情况,实施机关可能会组织人员对企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现场勘查,以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企业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3. 审批决定:经过审查和必要的现场勘查后,实施机关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五、领取许可证
1. 领取方式:企业可根据申请时选择的领取方式,到窗口领取或通过邮递送达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许可证期限: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
3. 注意事项:企业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及时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的,许可证将自行失效。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若在有效期满后要继续从事相关生产活动,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相关部门提出换证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换领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