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发布《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涉及反贿赂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通知》(深财购〔2017〕43号),由于反贿赂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和深圳标准出台时间较短,相关认证标准和认证规则尚未统一,认证市场发育不充分,因此将暂缓实施在政府采购领域贯彻落实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的相关工作。
据深圳方圆盛世(微信:fyssrz)介绍,今年6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深圳市纪委,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反贿赂管理体系》(编号:SZDB/Z 245-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接轨国际,明确企业组织建立和实施反贿赂管理体系的整个流程及相关要求,包括了解组织背景、明确管理职责、开展风险评估、反贿赂管理体系规划和实施、提供资源支持、绩效评估和持续改进等。为企业及时发现、处置和预防贿赂风险提供可复制的解决方案。
暂缓实施(深财购〔2017〕35号)对招投标企业有什么影响?
据深圳方圆盛世(微信:fyssrz)了解,主要影响有这几点。第一,招标文件中关于诚信方面的评分要求按下发“深财购〔2017〕35号”之前的规定执行。第二,已发出的招标公告,在不影响原定开标时间的前提下,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诚信方面的评分要求进行调整。第三,若是即将开标的,不调整招标文件中对诚信方面的权重和评分要求,如期开标。
暂缓在招投标领域实施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主要是考虑到该标准出台时间较短,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检验,和对招投标领域的化学反应,所以市财政委员会经研究后,确定现阶段以加强公益性宣传推广为主,但是这不代表“深圳标准”没有用。
深圳标准在深圳市纪委、市市场监管委下属深圳标准研究院主导下,60多家企业参与试点和推广的全过程。整个体系其实已经相对完善,可为企业解决大部分的“贿赂问题”。因此,想参与的企业仍可选取某项业务(如采购、销售等贿赂风险较高的业务),自行导入“深圳标准”,或者由第三方机构协助导入,有效运行并总结经验后再向其他业务板块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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