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实践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的一种习惯称谓。深圳的“四上”企业入库资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定义与范围
“四上”企业具体包括: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二、入库资质条件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具备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卫生行业大类。
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三、入库申报材料
企业一旦达到入库标准,除了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外,还需按各行业的要求准备好以下资料:
1,单位基本情况表
2,利润表:需为最近一个月的复印件。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为最近一个月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
此外,根据国家统计局“先进库,后报数;要进库,走程序”的总体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还需提供入库相关资料,并经各级统计机构审核通过后,才能正式成为“四上”企业。
深圳“四上”企业的入库资质条件涵盖了多个行业和领域,要求企业达到一定的规模和资质要求。这些企业不仅是深圳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政府统计和监测经济运行情况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