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的领域
对工业企业为实现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装备和产品更新换代、保障安全生产,以及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管理领域进行改造提升的技术进步投资项目,给予财政专项资金资助。
二、资助的项目类别
(一)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支持方向
1.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工业企业在深圳市投资建设的,总投资额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2.设备更新类技术改造项目
工业企业实施的,以实现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装备和产品更新换代、改善生产环境等为目标,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设备,淘汰老旧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
3.智能化改造项目
工业企业实施的,采用智能化技术与装备,部署高档数控机
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等智能制造装备,利用5G、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包括企业产品设计、技术开发、生产工序、加工制造、仓储配送、售后服务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流程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以实现企业内外部资源智能化管理运用,建成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为目标的技术改造项目。
三、资助的费用范围
(一)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支持方向
1.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更新类技术改造项目和智能化改造项目
申报单位为实施上述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总投资建设费用,包括技术设备与工器具、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以及与申报项目有关的设备改造运维、软件、信息化、智能化集成、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研发外包服务等其他相关费用。
资助的方式及标准
1.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事后奖补。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1亿元。
2.设备更新类技术改造项目
事后奖补。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1000万元。
3.智能化改造项目
事后奖补。根据项目申报单位智能制造能力所达到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评价等级,实行分档资助,评价等级达到三级、四级及以上的,分别按照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5%、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均为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