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统计关系、税务关系在龙华区,从事高端医疗器械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的独立法人企业。
2.申请企业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3.申请企业已获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和标准相关知识和经验,具备承担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的能力。
4.申请企业与委托方无直接投资关联关系。
5.申请奖励的项目为申报之日上一年度(以自然年度计算)承担生产的实际交易金额。
6.委托方委托生产需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7.申请企业需为规上企业。
二、资助标准
上一年实际交易金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连续奖励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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