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为了支持企业发展,推出了多项企业补贴政策。以下是对这些政策的归纳和介绍:
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政策内容:东莞市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在特定时间段内新招用首次在莞就业异地务工劳动者,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保满3个月后,可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
申请条件: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请表》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申请流程:企业向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示补助情况,并最终拨付补助资金。
二、创业补贴
东莞市政府为创业者提供了多项创业补贴,包括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资助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10000元。
申请条件:创业者需为东莞市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且符合一定身份条件(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军转干部、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初创企业需登记注册满6个月,并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正
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以及《东莞市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补贴标准:每年最高补贴6000元,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申请条件:创业者需为东莞市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且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初创企业需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场地租用合同复印件、缴纳场地租金发票复印件等,以及《东莞市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补贴标准: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补贴2000元;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补贴3000元,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请条件:东莞市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
申请材料:包括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招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以及《初创企业招用人员花名册》。
三、“免申即享”奖励政策
政策内容: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示了“免申即享”奖励项目拟资助的企业名单,总金额达数百万元。该政策旨在降低企业的申报负担,鼓励企业在困难时期保持活力。
涵盖行业:包括规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修理业等。
政策效果:通过直接将资金支持送到企业手中,为企业发展注入新活力。同时,也有助于促进行业加强自身的管理和创新,提升整体竞争力。
四、其他补贴政策
东莞市政府还推出了多项其他补贴政策,如重点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贴息、延续陆路跨境运输政策等。这些政策旨在支持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申请注意事项
及时申请: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准备齐全:申请时需准备齐全相关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关注政策变化:由于政策会定期复盘并根据执行情况适时优化调整,企业需关注政策变化,以便及时了解和享受相关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