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2、补贴标准
每人5000元,每人只享受一次。
3、补贴期限
一次性。
4、受理条件
(一)用人单位招用本省以及对口协作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昭通市、江西省寻乌县、重庆市巫山县,对口协作地区另有调整的,从其规定)的脱贫人口,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当前参保状态正常。
(三)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5、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
6、核验信息
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脱贫人口信息。
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人口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2、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3、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4、受理条件
(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上同)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
(二)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自签订首次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按季度或半年申请。
5、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的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有条件的地区可改为核验就业登记信息)
6、核验信息
社保缴费记录;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脱贫人口信息(以脱贫人口身份享受时核验);单位登记信息。
三、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2、补贴标准
每人10000元。
3、补贴期限
一次性。
4、受理条件
(一)用人单位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5、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
6、核验信息
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退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