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受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协助对 2024 年认定通过、2024 年异地搬迁及 2024 年更名的企业发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请附件名单中的企业按照以下要求领取证书。如公司已公示但尚未公告,请耐心等待后续通知:
一、领证资料
请按以下顺序排列后用订书机装订材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仅用于核验,不予收取,正副本均可)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在右上角写上附件 1 名单内的“序号”、证书编号及公司名称。;
(二)领取证书人员身份证原件(仅用于核验,不予收取)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手写签名及领取人员手机号码并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若企业名称已发生变更,与证书名称存在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二、领证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石厦新天·世纪商务中心 A 座 4309室。
三、领证时间
请务必按照序号对应领证时间领取证书,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获证企业较多,附件企业名单可在线与客服联系获取。)
其他注意事项
(一)若企业目前注册地在福田却不在名单内,请联系原在区科创局(科工信局)领取证书;若企业已迁出福田但在名单内,请根据以上通知按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尺寸为 30 厘米×42 厘米,为硬卡纸材料印制。请各领证企业自行准备合适的袋子或容器装取证书,我局不提供包装材料及容器;证书只有一份,请各企业周知并妥善保管好自身证书。
(三)请企业带齐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领取不提供邮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