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通知”,广东企业只要申报,就有机会获得在行政单位管理主导的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示,增强企业的品牌知名度。
申请参加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四)、(六)项材料;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二)、(三)、(五)、(六)项材料。
申报时间和程序: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将于每年的3月30日截止申报。申请公示的企业需登录广东省工商红盾信息网内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填报企业公示申请,向所属地工商分局、消委会、各私协分会提交相关的材料。由工商分局征询镇街政府意见后,向市工商局推荐。
实践证明,深入开展公示活动,有利于宣传企业诚信守约良好形象、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信用意识和自律能力,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任何一家企业都需要宣传,无论是电视还是网媒、纸媒,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根据行业不同,对宣传媒介的需求也不同,影响范围也不同。但如果能借助政府渠道做宣传,以其公信力来说无疑是最优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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