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用越来越重要的今天,一个企业的信用状况已经能影响到其能否持续经营,能否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信用差的企业会有多少消费者亦或招标方愿意信任?答案不言自明。相反,如果企业拥有良好的信用作为基础,那么不管是融资上市、招投标,还是别的市场经营活动,都将更顺畅。
那么,企业该如何体现自己真实、良好的诚信状况呢?
深圳方圆盛世(认证咨询:400-090-3278)介绍,其中之一就是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日前,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从即日起截至3月30日,限时开通2017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申报窗口。
公示企业申请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公示企业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四)、(六)项材料;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二)、(三)、(五)、(六)项材料。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是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而专门设定的。该荣誉是对每一家崇尚诚信、切实履行合约的企业最大的支持与肯定,也是政府认定的极具权威性的“信用褒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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