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31日
第二批:2018年6月15日-2018年7月14日
纸质材料受理期:
第一批:2018年5月21日-2018年6月08日
第二批:2018年6月19日2018年7月17日
第一批: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31日
第二批:2018年6月15日-2018年7月14日
第三批:2018年8月25日-2018年9月25日
纸质材料受理期:
第一批:2018年5月21日-2018年6月08日
第二批:2018年6月19日2018年7月17日
第三批: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8日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第一批: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
第二批: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
纸质材料受理期:
第一批:2018年05月21日—2018年06月08日
第二批:2018年06月19日—2018年07月17日
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常年受理,分批公示
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并且在深圳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
南山区10万、福田区20万、 龙华区认定20万、宝安区10万、罗湖区30万、大鹏新区20万或者10万、光明新区最高30万 、坪山区首次认定30万,重新认定20万、 龙岗区首次认定20万、重新认定10万 、盐田区首次认定30万,重新认定5万。
企业申请还需要满足各项条件,例如: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等等。
在为期近一个月的受理窗口期里,企业将可以通过网上填报、线下提交的方式申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若企业有需申报该资质认定,可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我们将会为您提供一对一的专业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