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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创委关于发布《2022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消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

《2022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2022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所在园区,选择对应园区管理机构申报系统在线填报。

  二、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9月20日-2022年10月10日(截至18:00)。  

  三、申报单位按业务流程获得本项目拟立项资助时,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我委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9月17日

 

2022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申请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内容

支持高新区营造优秀创新创业环境,对符合“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企业以及引进该类企业的相关单位予以相应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19〕28号);

(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四)《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五)《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计划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2〕3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强度

受市科技研发资金和深圳高新区各园区管理机构(详见“七(一)受理机关”)相关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1.高成长企业支持

对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收不低于5%、营收增速不低于20%的科技企业,每年按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 区级财政需给予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0.5:1的配套支持。

2.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业支持

对从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业,经事前备案,实缴注册资本在1亿-5亿(含),按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实缴注册资本在5亿元-50亿元,按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实缴注册资本大于50亿元,按照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区级财政需给予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0.5:1的配套支持。

3.招商机构支持

对于从深圳市外引进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的科技企业落户深圳高新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经事前备案,按每引入一家科技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每家单位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区级财政需给予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0.5:1的配套支持。

(二)支持方式

事后补助。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2年度市区财政预算安排。

四、申请条件

(一)高成长企业支持

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在深圳高新区,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收不低于5%、营收增速不低于20%,属于“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且完成火炬统计等统计填报工作的纳统企业,向注册地或经营地所在园区管理机构进行申请。

(二)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业支持

上年度从深圳市外迁入或深圳市外企业投资设立并注册或实际经营地在深圳高新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属于“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完成或承诺完成火炬统计等统计填报工作的纳统企业,向注册地或经营地所在园区管理机构进行申请。

(三)招商机构支持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上年度引入“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的科技企业,向其引入企业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所在园区管理机构进行申请。

五、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

南山园区: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坪山园区: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宝安园区: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龙岗园区: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龙华园区: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2022年10月 10日(截止至18:00)。

(三)决定机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高新区各园区管理机构。

  • 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网上申报——向各园区管理机构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各园区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专家核查或专项审计——社会公示——各园区管理机构拟定资助方案并报市科技创新委审定——各园区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拨付资金。

六、办理时限

成批处理。

七、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单位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资金拨付。

八、法律效力

申请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资助。

九、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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