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该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执行单位;
(二)该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由国家、省、市、区政府有关部门主办、承办、主导或者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三)该重大科技创新活动在南山辖区举办或以南山区为主题在辖区外举办;
(四)申报的重大科技创新活动已在南山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资助标准
对于国家、省、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给予最高200万元且不超过活动实际支出费用(除去其他有关部门给予的资助费用)100%的补贴。
(一)对于国家、省、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承办或者主导的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根据实际支出费用,给予100%且不超过200万元补贴;
(二)对于国家、省、市其他部门主办、承办或者主导的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根据实际支出费用,给予70%且不超过150万元补贴;
(三)对于其他社会主体主导,并由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根据实际支出费用,给予50%且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具体申报时间及材料可直接在线与客服联系,或电话咨询官方热线:400-090-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