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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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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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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证



深圳市2024年注册许可认证扶持计划奖励内容

 

支持类别和重点领域

围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支持相关单位组织实施核心技术攻关、“医工融合”专项、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和提升、市级重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组建、产业化中试、临床试验、产业化事后补助、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推广、注册许可认证、国家项目配套等项目。

 

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单位须是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申报指南支持领域相关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联合申报项目的,牵头申报单位须满足前述要求。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除临床试验、注册许可认证及国家项目配套扶持计划外,项目建设期不早于2024年1月1日,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截至项目申报之日(以《项目基本情况表》所填时间为准),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总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0%。

 

(三)项目资金已落实(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实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并已根据需要取得能评、环评批准文件,落实项目建设场地。

 

(五)项目的财务核算和实施地在深圳市内。

 

注册许可认证扶持计划奖励内容:
一、医疗器械及大健康产品类
1.对首次获批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本市生产的,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不含人力资源费)的40%予以资助,单个品种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通过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首次获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且在本市生产的,单个品种资助上限再提高100万元;

 

2.对成功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的PMA途径申请注册并在美国实现销售的三类医疗器械,按经评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费用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对按照美国FDA上市前通知510(k)程序取得510(k)销售许可编号并在美国实现销售的医疗器械,按经评审核定项目后确认的费用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对按照新版欧洲医疗器械法规取得认证,并在欧盟地区上市实现销售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按经评审核定项目确认的费用给予资助,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

二、生物医药类
1.对1类化学药、1类生物制品和1类中药,已取得国内临床试验许可的,给予临床前研发费用(不含人力资源费)4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2.已在国内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按照不同临床试验阶段,按经评审核定确认的研发费用(不含人力资源费)给予40%资助,最高分别为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资金支持;
 

3.对于委托深圳地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作为牵头单位开展临床试验的,本项目资助资金额度上限额外增加10%;单个主体每年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1亿元。

 

更多申报详情可直接在线客服联系,或电话咨询官方热线:400-090-3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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