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项目详情可直接与在线客服联系,或电话咨询官方热线:400-090-3278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印发光明区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规〔2023〕11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工信〔2023〕309号)。
二、支持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免申即享类项目,采取事后资助。
三、支持标准
对2023年首次达到规上工业标准并成功升规,且次年实现产值正增长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奖励,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四、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由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专项条件:
2023年首次达到规上工业标准并成功升规(2023年2月度首次新增企业除外),且在2024年实现产值正增长的工业企业,具体以区统计部门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