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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出台22条推动建材智能家居“四链”融合多领域“真金白银”措施(附奖补)

 

日前,泉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泉州市支持建材智能家居产业“四链”融合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强化产业链的培优扶强和市场开拓、强化创新链对产业链的引领、强化资金链对产业链的保障、强化人才链对产业链的支撑等四方面入手,提出22条“真金白银”措施,以提升建材智能家居产业链韧性,激发创新动能,优化要素配置,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打造先进产业集群。

 

一、扶持绿色建材、技术升级、专精特新

在强化产业链的培优扶强和市场开拓方面,《措施》提出了11条措施。

  其中,绿色建材认证是连接环保政策、产业发展与民生需求的重要纽带。《措施》鼓励企业取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对新获得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并达到三星级、二星级的建材产品,每张证书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3万元,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20万元。

 

  地理标志商标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是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为此,《措施》鼓励建材智能家居产业积极打造和推广地理标志商标,提升行业品牌价值和产业集聚。对新获得建材智能家居领域地理标志商标使用权的生产企业,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

 

  作为一项革新性技术,金刚线切割设备正重塑石材行业发展格局。为推广应用金刚线切割设备,《措施》明确,对企业当年度新购买金刚线切割设备,实际购置款(不含增值税)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受益财政按实际购置款(不含增值税)10%比例一次性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同时,《措施》鼓励创建绿色工厂,对新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按省级政策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由市级节能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举办工业设计特色赛事。对行业协会、联盟、制造业龙头企业、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建材智能家居领域工业设计大赛,按不高于活动实际费用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措施》引导建材智能家居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级资金奖励基础上,市级再给予每家5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核或再次认定的,市级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受益财政分别给予每家1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复核或再次认定的,市级给予每家2万元奖励。

 

 

二、奖补支持办展参展和家装消费

《措施》支持家装厨卫“焕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装修材料、卫生洁具、家具照明、智能家居等4大类家装厨卫消费品的,按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下同)的15%补贴;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20%补贴。购买装修材料、卫生洁具、家具照明3大类产品,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最高补贴2000元,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10000元;购买智能家居类项下产品,每位消费者每个具体类别可享受1次补贴,每次最高补贴2000元。同时,对地面和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厨房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智能辅助产品等6大类产品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按适老化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成交价格的30%核定补贴,每户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措施》支持举办产业型专业展会,对事先报备市商务局,展期不少于3天,举办五届(含)以内的重点产业型专业展会项目,展览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且标准展位达200个的,给予15万元奖励;展览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且标准展位达400个的,给予30万元奖励,每增加100个展位叠加5万元奖励。支持培育新展会,对首届展会按照150%的奖励金额予以支持。支持现有品牌展会做大做强,对举办六届(含)以上的展会,按照50%的奖励金额予以支持。单个展会每届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措施》提出,对经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推荐并报备市商务局,组织30家及以上企业抱团赴国内(泉州域外)建材智能家居知名展会开拓市场的,按参展企业数量对组织单位给予每家5000元奖励。每次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组织单位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次。对事先报备市商务局,组织10家(含)以上境外采购商参加的,给予组织单位15万元奖励,每增加5家境外采购商叠加3万元奖励。每次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组织单位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次。

 

三、创新中心最高奖励千万元

在强化创新链对产业链的引领方面,《措施》提出了4条措施。其中,《措施》鼓励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共建实验室,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补助。

 

  同时,鼓励建设创新联合体,企业建设过程中购入科研仪器、创新设备的实际购置金额,按照购置当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3年最高1000万元的贴息补助。支持中试验证平台(基地)建设,对新认定的中试验证平台(基地),按非财政资金购置设备软件费用的3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实际运行后,进行运营绩效评估,符合条件的按中试验证平台(基地)年度服务性收入的30%给予运营主体补助,连续3年累计不超300万元。

 

  在强化资金链对产业链的保障方面,《措施》提出了3条措施。其中,《措施》指出,推动新一轮高水平设备更新。对符合条件的建材智能家居省重点技改项目,市级财政在省级贴息的基础上再给予1%的贴息支持。执行市级150亿元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建材智能家居企业以“白名单”方式准入,按2%固定优惠利率进行固定资产融资。

 

  在强化人才链对产业链的支撑上,《措施》提出了4条措施。其中包括升级培训补助,支持建材智能家居企业与院校、机构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和在岗职工“智改数转”技能培训,培养所需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按取得证书类型和等级、每人不超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助。值得一提的是,针对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措施》明确,对举办建筑饰面石材、建筑陶瓷、水暖厨卫等行业转型升级主题培训和建材家居行业高质量发展研修班等,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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