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针对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的补贴政策如下:
一、补贴对象
小型微型企业为获得银行贷款,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且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项目。企业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且不属于房地产业、金融业、投资与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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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标准
单笔贷款≤500万元(含):给予实际发生担保费的最高100%补贴。
单笔贷款500万-1000万元(含):给予实际发生担保费的最高80%补贴。
年度补贴上限: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万元。
三、补贴范围
仅补贴与同笔银行贷款直接对应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收取的担保费用,其他费用(如咨询费、手续费等)不纳入补贴范围。
四、申请条件
贷款时间要求:贷款发放时间需在政策有效期内(如2025年政策覆盖的贷款发放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担保机构资质:担保机构需持有合法有效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业务合规性:担保业务未获得同一支持方向的中央财政资金,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业务范围(如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
数据报送要求:担保机构需按要求向工信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系统报送财务及业务数据,并经审核通过。
五、申请流程
政策发布: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发布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时间、材料要求及流程。
材料准备:企业需提交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担保费支付凭证、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
审核与公示:经材料审核、专项审计、会议审议后,拟资助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7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企业提交账户证明、收款收据等材料,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六、政策背景与目的
降低融资成本:通过补贴担保费,减少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的费用支出,缓解“融资贵”问题。
引导担保机构降费:结合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引导担保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扩大业务规模。
风险补偿机制:设立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对银行不良贷款按比例补偿,增强银行放贷意愿。
七、案例与成效
2025年资助情况: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1333家企业下达资助计划,覆盖单笔贷款500万元以下及500万-1000万元区间,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企业反馈:补贴政策显著减轻了小微企业负担,部分企业通过补贴后实际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融资可获得性提升。
八、注意事项
政策时效性:补贴政策通常按年度实施,企业需关注当年申报指南中的时间节点。
材料真实性: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虚假申报将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合规使用资金:补贴资金需按国家会计制度规范使用,并配合审计及绩效评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