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市质〔2018〕55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打造“深圳标准”战略的实施,大力推广深圳标准认证,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深圳标准认证工作,根据《深圳标准认证实施规则项目资助资金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对制定深圳标准认证实施规则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资助,现将2018年度深圳标准认证实施规则项目资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资金资助,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组织属于在本市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二)申请组织近两年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执法部门处罚的记录;
(三)申请组织具有专门的深圳标准认证实施规则管理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已建立较为健全的认证实施规则编制管理制度;
(四)已完成深圳标准认证目录内产品或服务认证实施规则制定项目,且该规则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已在深圳标准认证活动中使用;
(五)申请项目未获得过市财政其他资金资助;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1月18日。
三、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的组织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深圳标准认证实施规则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
(二)申请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三)深圳标准认证实施规则文本(纸质件、电子档各一份);
(四)深圳标准认证实施规则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及在深圳标准认证活动中使用的证明材料;
(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记录及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方法
本资金资助申报采用现场申报方式,请申报单位请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01室。咨询电话:0755-83070483。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标准认证实施规则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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