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传统实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其他
申报条件: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的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上一年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
(二)企业上一年年度符合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或规模以上企业上一年年度符合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不低于50万元;
(三)企业应当完成税务部门关于上一年年度加计扣除的申报;
(四)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填报科技统计报表的企业应当完成上一年年度科技统计报表填报;
(五)申请企业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扶持标准:
结合当年度申请企业数量和预算规模,以阶梯式形式确定具体资助金额。单个申请企业年度内资助资金最低不少于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