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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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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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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证



大鹏新区“四上”企业落户资助

 

一、申请条件

    1.2020年1月1日后,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大鹏新区;

 

    2.符合大鹏新区产业导向,申请资助时注册地址由外地变更至大鹏新区或在大鹏新区新设不超过5年;

 

    3.符合支持“四上”企业落户资助标准;

 

    4.享受落户奖励的企业,自企业或项目落户新区且纳统或纳税关系转入新区之日算起,5年(含)内统计核算关系及税务关系不得迁出新区。

 

 

二、奖励内容

 

    对新引进并在新区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度产值3000万元及以上的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四上”企业,给予10万奖励。同时属于生物与生命健康、海洋、食品以及先进制造领域且纳入区统计核算年度产值或营收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或列入深圳市龙头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定向招商企业名单的,或属于省专精特新企业的再追加5万奖励。

 

 

三、申报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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